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博政办〔2019〕 1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22号)精神,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县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负责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
(二)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由县政府统筹安排,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三)坚持严查严管,分类治理。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要态度坚决、措施过硬,按照“取缔一批、准入一批、整改一批、整合一批”的要求,妥善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同时,清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摸底(4月11日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特别是无证幼儿园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摸清底数,分类登记造册。要把排查摸底和清理整治结合起来,同步推进,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实施分类整治(4月30日前)。县政府组织民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根据职责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彻底排查。一是对于没有任何办园证件的幼儿园发现一家关停一家。二是对于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但相关证件不全的幼儿园,县政府将建立由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委、供电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核查机制,为核查办理工程许可、办园许可、餐饮许可、卫生保健评估等手续提供便利。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消防许可、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土地证明、环保、不动产登记等前置证明的,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统一研究解决。三是对于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幼儿园,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关停。四是对于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但无安全隐患且确有存在必要的幼儿园,先关闭,再采取鼓励和引导辖区优质幼儿园以举办分园、合作办园等形式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强化指导,限时改善办园条件、完善相关手续,再开始运营。
(三)稳妥合理分流。对被取缔的幼儿园,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分流在园幼儿和从业人员,切实维护受教育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做好情况报送。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每天要将进展情况上报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构建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对取缔的无证幼儿园公开曝光。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排查遗漏的非法幼儿园、已取缔又死灰复燃的非法幼儿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孟继红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丁艾香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森森等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关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协调。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及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引导家长将幼儿送到合法合规达标的幼儿园接受教育,营造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肃问责追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不主动作为、工作推进缓慢、排查不认真、漏报瞒报、该整改未整改、该关停未关停,特别是引发严重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情况报送。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日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天下午4点前要将进展情况上报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3日
附件1
博爱县幼儿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孟继红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 丁艾香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杨森森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利军 县民政局局长
余全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沈 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爱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史爱军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 程海燕 县编委办副主任
樊翠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玉枝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和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杜海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和兵兵 县环保分局副局长
侯振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祥重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令海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申三清 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吴高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马光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左 芳 县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贺五洲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薛璐莉 清化镇街道宣传统战委员
常富云 鸿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杜拥军 许良镇副镇长
章丽莉 月山镇副镇长
魏晶晶 柏山镇宣传统战委员
王 月 磨头镇副镇长
马爱霞 孝敬镇宣传统战委员
韩 立 金城乡副乡长
王小六 寨豁乡宣传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史爱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左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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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注册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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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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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办园性质 |
幼儿园证件是否齐全 |
办园详细地址 |
举办者 |
园舍面积(平方米) |
班级数 |
幼儿数 |
教职工数 |
证件齐全教职工数 |
存在问题 |
整改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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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幼儿园证件包括:消防合格证、房屋质量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2.教职工证件包括: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保育员合格证、保健员合格证、厨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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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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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无证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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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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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无证园名称 |
办园详细地址 |
举办者 |
园舍面积(平方米) |
班级数 |
幼儿数 |
教职工数 |
证件齐全教职工数 |
存在问题 |
整改类型 |
整改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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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无证园整改类型分A、B、C三类,A类:开展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对基本符合办园条件但证件不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将其“转正”;B类:对通过整改能达到办园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半年,整改合格予以“转正”;C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房屋安全的,坚决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