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04-10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博编〔2019〕45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焦办文〔2019〕84号)文件精神,结合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求,以及乡镇和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确定街道办事处权力事项共56项,经济发达镇磨头镇人民政府权力事项共131项,其他乡镇人民政府权力事项共81项。

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是乡镇和街道行使职责的依据,权责清单之外的事项,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得随意下放或转嫁给乡镇和街道承担,确需乡镇或街道协助办理的阶段性、临时性任务,要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走”的原则,给予乡镇和街道相应的政策、设施、技术、人员、经费等保障,坚决杜绝县政府各部门向基层推卸责任、转移风险。

请各乡镇和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规范办事流程。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不得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清单之外无职权”。

附件: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事项表.xls

      磨头镇权责清单事项表.xls

      其他乡镇权责清单事项表.xls

 

 

2019年12月12日


 

 

 

 

 

 

 

 

 

 

 

 

 

 

 

 

 

 

 

 

中共博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