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取消调整县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博编〔2019〕44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焦办文〔2019〕5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要求,同时结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221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809项,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441项,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033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权力,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对外公示工作,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2019年12月12日
中共博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