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林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博政任字〔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赵林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博文〔2021〕18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赵林平同志任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亮亮同志任鸿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巍同志任鸿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科同志任鸿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晓俊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免去其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经济局副局长职务;
朱会利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昊霞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坤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总督察;
韩冬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南阳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侯成玲、王永亮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利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原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张丽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干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张耀武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凯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霍慧敏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小焕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经济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丽芳同志任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崔金鹏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贺保卫同志任县北山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拓同志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副主任(副站长);
訾强同志任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艳红同志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建立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爱京同志任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原任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靳丽娟同志任县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涛同志的鸿昌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静同志的鸿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焦梦霖同志的鸿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牛慧超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雷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娟娟同志的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孟喜成同志的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军同志的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曹永革同志原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