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买海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博政任字〔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买海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博文〔2021〕57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买海波同志任清化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海涛同志任鸿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翠霞同志任鸿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毕暾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天石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恒武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肖艳霞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伟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毋利红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皇波同志任县体育运动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红印同志任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志军同志任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原任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免去赵林平同志的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亮亮、李巍同志的鸿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随艳同志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宁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社教同志原任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