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卫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博政任字〔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张卫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博文〔2022〕21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张卫东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张国波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娄紫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赵振兴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梁宏炳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杨国庆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琳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樊伟同志任县外商投资管理局局长;
吴国庆同志任县文物局局长;
原有东同志任县中医管理局局长;
闪兰房同志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安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恒武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郭翔宇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红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鸿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旗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月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磊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磨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崔研研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志江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寨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文祥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二霞同志任县投融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国才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原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所长(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免去史小亮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立虎、陈文峰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裘宏志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周小鸽同志原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