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赵保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2-06-13 来源: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政任字〔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赵保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博文〔2022〕80号)、《中共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夏国辉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焦自然资党字〔2022〕43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赵保琦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乔作义同志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王小红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毕微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常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牛慧超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肖翔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王春普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伟同志任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梁宏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周秦盟同志任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周小鸽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娄紫娟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文物局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学宽同志任县中医管理局局长;

张琳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其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萍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卫东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国波同志的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赵振兴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毕暾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国庆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森森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直世同志的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侯成玲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国庆同志的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免去原有东同志的县中医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闪兰房同志的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新生同志的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长茂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