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意见,现对《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
规划概要:调整后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12.35平方公里。分城东片区和城南片区。城东片区:东至县域边界,西至海华路,南至玉祥路,北至卫柿线(S307)以北,规划面积9.53平方公里;城南片区:东至迎宾路,西至团结路,南至纬三路,北至鸿昌路,规划面积2.82平方公里。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在全面分析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的开发历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演变情况基础上,全面回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历程、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及其环境影响程度,掌握原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执行情况,重点识别目前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针对性地提出规划期内后续发展的环境保护减缓对策和措施建议。以“三线一单”为手段,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空间、总量、准入”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 公众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 公众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支持与意见;
4、 公众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结构、布局的建议;
5、 其他建议
(四)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3513821783
(五)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13603913723
邮 箱:12584561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本公示指定的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