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新春开新局,业务谋新篇

时间:2023-02-14 来源:医疗保障局

县医保局强化党建引领,奋楫笃行,持续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主业”的政治意识,以党建促业务、促发展、惠民生,通过抓好业务工作、科学化监管、自身建设,精心谋划新春开局工作,力争提升百姓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提升服务,增加群众幸福感。一是推进“便捷办”,扩大窗口智能自助服务区域,安排专人加强自助服务指导,引导群众从“窗口办”转向“自助办”。二是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办”,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腿。三是推进“就近办”,加大对基层医保服务站所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确保医保高频事项就近办,建立上下联动、城乡一体的高效服务网络,打通服务参保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增加硬件设施,强化人员培训,完善服务机制,对标省级标准,今年拟争创三所省级文明医保基层服务站所。

严格监管,增强群众安全感。一是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方面,压实工作职责,持续推动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全覆盖;另一方面,集中力量聚焦靶向药、血液透析、高值耗材、门诊特定疾病、支付方式改革等多个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加强整治,实施精准打击。二是坚持严厉打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一方面,统筹运用协议、审核、行政等综合手段,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综合运用自查自纠、函询、案件曝光、教育警示等措施,强化系统整治。三是坚持常态化监管和创新监管相结合。积极推进日常稽核、自查自纠等工作,加强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的监督检查。

强化集采,增加群众获得感。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药品集中采购会议精神,多举措积极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保证用药安全,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参保群众。一是组织医疗机构集中填报中选药品约定采购数据,按照市下达采购总量要求,做好县域内各定点公立医院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并上报市医保局审核后及时下达约定采购量。确保省级招采平台上药品采购率100%。二是采购期内,依托省药品采购平台持续监测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进展情况,定期通报进度,督促医疗机构如期完成约定采购量,按规定及时结付企业货款,确保就诊患者及时用上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