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博爱县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 | |
时 效 性 | 有效 |
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博爱县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来源:博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博政文〔2023〕 1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七方村蝗虫庙等13处文物古迹核定为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规范文物保护标志,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等工作。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