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博爱检察以“三点”带动“三力”
博爱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以办好案件为支撑点,以经验总结为制胜点,以沟通协调为关键点,积极开展府院联动机制宣传工作,机制的作用力、影响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以办好案件为支撑点,增强府院联动作用力。我院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能动履职,办理的“博爱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南朱营村委会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系列案”通过类案监督,助力拆除违法建筑共计82处,恢复耕地86280平方米,为耕地保护作出突出贡献。办理的两起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通过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并依法改判,为企业挽回损失共计16万元,有力保护了企业发展,优化了营商环境。
以经验总结为制胜点,增强府院联动影响力。强化宣传意识,提升总结能力,内、外宣各渠道共同发力,通过向主流媒体投稿、参与检察系统案例评选等方式,进一步总结办案经验,扩大案件影响力。去年共有三起案件的办理情况被最高检、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最高检官网等主流媒体报道,受县领导批示肯定,其中一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两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有力提升了府院联动成效的影响力。
以沟通协调为关键点,增强府院联动带动力。在工作中注重与行政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用好“联席会议”“圆桌会议”等机制,与重点单位点对点建立专门联动机制,身体力行宣传机制,身先士卒践行机制,让更多行政机关真正树立起府院联动理念,更加理解检察监督、支持检察监督,让“府”与“院”真正地“联”起来、“动”起来。我院与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4月29日印发《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博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机制建立以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真正实现了信息共享、线索互移,通过该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向我院移送非诉执行案件线索200余件,通过检察监督,为该局解决了“违法建筑强制执行申请难”“抄告单位不配合”等难题,为下一步与其他行政机关建立专门联动机制提供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