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服务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自然人,法人
三、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准备齐材料后,进行线下或者线上申请;
2.审查。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审核通过后,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查。
3.办结。审查通过后予以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办理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发展大道188号机关综合办公楼西配楼2楼县就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七、咨询电话:0391-868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