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24〕第1号

时间:2024-08-14 来源:博爱县自然资源局

博爱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以豫政土〔2024〕676号文件下达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和用途

位于郑常路南侧,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涉及村街及面积

涉及许良镇吕店村集体土地0.1149公顷,许良村集体土地0.5921公顷。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凡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