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博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爱县财政局
博爱县审计局
博爱县民政局
博爱县公安局
博爱县应急管理局
博爱县司法局
博爱县统计局
博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博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博爱县自然资源局
博爱县交通运输局
博爱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博爱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博爱县水利局
博爱县教育体育局
博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博爱县医疗保障局
博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博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博爱县档案局
博爱县国家保密局
博爱县新闻出版局
博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博爱县残疾人联合会
博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博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
博爱县鸿昌街道办事处
博爱县许良镇人民政府
博爱县月山镇人民政府
博爱县柏山镇人民政府
博爱县磨头镇人民政府
博爱县孝敬镇人民政府
博爱县金城乡人民政府
博爱县寨豁乡人民政府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