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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博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时 效 性 有效

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博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6-26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博政办〔2024〕 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焦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焦政202213)、《博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博政202212)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博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县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台账并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确保决策承办单位履行程序的质量和进度。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2024626


2024年博爱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

时间

1

博爱县森林防火规划(2023年—2030年)

博爱县林业发展

服务中心

第二季度

2

博爱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

博爱县发改委

第三季度

3

博爱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公布

博爱县自然资源局

第三季度

4

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

博爱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