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时 效 性 有效

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7-22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博政文〔2024〕45号


赵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域内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县组织住房保障中心认真研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办理措施,明确办理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

针对我县目前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难点痛点问题,我县不断强化物业管理工作,科学施策,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物业管理的精细度,为居民营造整洁、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

一、加快构建党建引领机制

2023年5月底,我县成立了物业行业党总支,印发了《博爱县全面推行“红色物业”创建开展物业服务水平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博爱县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标准》,建立了“县、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在街道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与小区物业服务等工作。至2023年底,我县共成立业主委员会2家,物业管理委员会83家。在下步工作中,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将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监督下组织业主共同商议决定小区物业管理事项,同时业主也可积极主动对小区环境治理、集中充电等情况进行建言献策,有效改善小区整体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加大日常物业监管力度

一是近年来,我县逐步加强对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运用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相适应的市场竞争机制来确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权,逐步提高我县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二是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对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让业主可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明明白白消费。2023年,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建房〔2023〕43)精神,对全县20个住宅小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依据《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信用管理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对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挪用骗取维修资金等严重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列入信用“黑榜”。逐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星级评定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对外公示,让社会共同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强培训,提升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我县组织物业从业人员持续开展物业区域防汛、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项目经理岗位、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等培训6次,培训人员350人,进一步提升我县物业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促使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