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落实“河长制”实现河流长治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动,适时召开河长制重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全县河长制工作,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148人,全县累计巡河9432次。二是加强对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研究部署,出台《博爱县2024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的决定》等文件,开展基层河长履职尽责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四查四促”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自我完善,以更高、更实、更严的标准、措施和力度抓实抓细河长制工作。三是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以河长巡河制度为基础,加强河道巡查,创新开展“河长制+防汛”,汛期加大重点区域巡查,确保汛期河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2024年共排查河道“四乱”问题105处,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水利部交办复核图斑48个,已全部完成复核;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督查系统反馈“四乱”问题36处已全部销号;水利部交办补充材料图斑42个,已全部完成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