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安工作精神以及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县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消防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政治处、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警令部)、指挥中心、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科、法制室、行政财务科、行政事项服务科、9个乡镇派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