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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公告

时间:2025-06-24 来源: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我局通过《焦作日报》(博爱版)送达了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现告知时限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吊销博爱县润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家企业营业执照,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为送达,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上述企业如不服以上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博爱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博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1-8611315

  附:吊销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厅公告).xlsx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