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标准
                            时间:2025-08-26
                            来源:商务工信局
                        
                        
|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标准 | 
| 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监督检查 | 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 | 
| 2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 | 是否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 | 
| 3 | 对实施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 | 
| 4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 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 | 
| 5 |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 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备案,明示“三包”信息及投诉渠道,是否明示各项收费标准及加价销售 | 
 
                     豫公网安备 41082202410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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