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第十四条:“居民院(楼、门户)和单位的门牌号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和单位向省辖市、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统一编制号码后向申请人发放门牌号。”规定,你可直接登录博爱县地名网(http://www.badmw.com)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到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申请办理门牌号码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