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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相似车牌号违章错判问题
发信时间    2019-01-18 16:03:38
信件内容    2019年1月5日,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车牌号为豫H6320p,在博爱县滨河路清义路口因未停车礼让行人,应判处扣三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但我车辆为一辆宝骏510白色suv,车牌号为豫H6220p,无故收到违章提醒,经登录12123软件查询发现并非我车辆违章,因车牌号相似而错误判定我车辆违章。 经打电话咨询博爱交警队,交警队答复需要博爱和焦作进行对接,但时间较缓慢,需要长达2-3个月才可以解决。望相关部门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为百姓解忧,为百姓办实事。 希望尽快可以收到你们的答复,谢谢!
处理意见      

经落实,县公安交警部门已与当事群众进行电话沟通,就相关政策法规作了解释说明,针对该车辆交通违法信息误录情况,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尽快纠正到位,已取得了当事群众理解和谅解。同时,该部门认真吸取教训,对大队科技信息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对信息录入纪律进行了强调要求,努力避免错录误录等情况,欢迎群众监督。

办理单位 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9-02-01 14: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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