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需要买受人和阳光丽景苑开发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提交申请资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合同、税费缴纳票据等),在资料合法、齐全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博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391-86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