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反映房子年久失修,村委不同意重建问题。
经查,反应人父亲王某在麻庄村落户后,在麻庄村朝凤巷批划一座三间宅基地(即为反映年久失修的房屋)。由于家庭人口增加,反应人向村委提出申请批划宅基地,经时任村干部同意,在其将朝凤巷的三间房屋及宅基地放弃的基础上,在麻庄村万寿巷批划一座地方,其家里新建一座五间两层半,共176平方米的宅基地。目前,反应人一家居住在此房屋内。
鉴于当初批划五间宅基地时,将三间旧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故反映重建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其夫妇和父亲、孩子生活在不足四十平方的出租屋问题。
经查,2017年反应人父亲申请公租房。2018年3月,申请的公租房手续办理完成,目前,反应人父亲独自生活在安顺居小区公租房内。
反应人及丈夫、两个孩子一家四口,和母亲及弟弟一家四口居住在麻庄村万寿巷五间两层房屋里。
因此,其反映夫妇两人和父亲、孩子生活在不足四十平方的出租屋问题不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