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我县电动三轮四轮车数量骤增,加上部分驾驶人员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不够,在城区道路上存在着压线、占道、闯红灯、随意转向或调头等不安全行为,影响正常交通秩序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各界群众对此一直反映要求治理,每年两会期间要求依法治理城区电动三轮四轮的建议占相当比例。为此,县公安交警部门借鉴周边县市做法,加大了电动车治理力度,对电动车在城区主干道路上违反交通法规、未在规定车道内行驶等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给予批评教育或按最低标准罚款20元。通过治理,在优化秩序、预防事故上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针对网友所提电动车办牌事宜,如果电动车各项参数符合国家工信部规定标准的,可以办理车辆牌照。无法办理牌照的属非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根据网友提议,公安交警部门在依法治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已安排警力做好非机动车道的交通疏导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清理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