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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新农合医保转诊
发信时间    2020-10-16 21:22:27
信件内容   您好,本人母亲参加新农合医疗医保。因为身体不适在县中医院做针灸,针灸无效后做了小针刀手术,小针刀手术过后腰部产生剧烈疼痛,直到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医生表示自己也没有办法,忍痛近20天,实在无法忍受给才给本人打电话,本人回到家中,便带母亲去焦作两所医院检查,但均无法确诊原因,我当天马上带母亲到郑大一附院就诊,医生看到情况后表示需要立马住院,我当天立马办理住院手续,给博爱医保办事处打电话报备,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办理转诊,除非人是抢救状态,或者快不行了才能转诊,我想说的是非要到性命攸关的时候才能报转诊吗?在当地医院治疗了20天左右一直不见好转并且愈发严重也不能转诊吗?这样的转诊报销条件是否太过苛刻,流程是不是不妥当?难道这样的情况也还要继续回到县医院住院再申请转诊到市区,这样才能合理报销费用吗?这样耽误了病情怎么办? 希望得到尽快回复。
处理意见      

经县医疗保障局调查落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人社医疗〔2016〕18号)第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该患者于2020年9月29日自行到郑大一附院住院后,并于当日通过县医保服务大厅电话办理了转诊手续。

办理单位 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0-10-28 09: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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