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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低保户弄虚作假
发信时间    2020-10-30 22:08:34
信件内容   我村党员领导干部原治国知法犯法,弄虚作假,为妻子张志敏办理低保户已有十多年,家里有车有房有存款,家用电器样样俱全(空调,冰箱,电动车??)汽车?? 望领导查实
处理意见      

经县民政局、孝敬镇人民政府调查落实:张某敏,43岁,系孝敬镇粮所下岗工人,2010年4月,因下岗,收入减少,工作无着落,符合城市低保条件,为其办理了城市低保。2019年12月,复核低保时,张志敏正常打工,家庭条件好转,收入超标,不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已取消城市低保待遇。

办理单位 孝敬镇; 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0-11-06 15: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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