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反映的问题,经人社局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经落实:毕业生档案可以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您的描述可由毕业院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将档案转至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具体信息如下,接收单位:博爱县人才交流中心,收件人姓名:博爱县人才交流中心,收件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发展大道机关综合办公楼A座213,联系电话:0391-862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