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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博爱东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相关事项的公示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7-10   浏览: 人次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博爱东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相关事项,根据企业申请,博爱县城管局审核,符合燃气经营许可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

公示期内,对燃气企业申报的相关事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申报、审批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91-8616800邮箱:baxzzxcgck@163.com,地址:博爱县发展大道电商大厦(机关综合办公楼主楼政务服务大厅)。

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docx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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