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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委编办    时间:2022-03-04   浏览: 人次

博编〔2022〕5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1〕70号)文件精神,充分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经研究,决定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255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权力,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对外公示工作,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县直单位新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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