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博编〔2022〕26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持续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和焦作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做好权限下放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86项,取消赋权事项2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列入和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权力,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对外公示工作,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与水平。
附件:1、县直单位新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
2、县直单位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
中共博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