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更好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适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四张清单”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博爱县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现将清单内容予以公布。
建立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行政执法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适用“四张清单”的案件,要严格把关,结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证据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判定,既防止滥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又防止应罚而不罚,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在适用“四张清单”时,要以增强行政相对人自律意识为重点,加强批评教育,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
附件:附件1 博爱县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docx
附件2 博爱县从轻处罚事项清单.docx
附件3 博爱县减轻处罚事项清单.docx
附件4 博爱县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docx
博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