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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admin   来源:    时间:2017-09-20   浏览: 人次

一、为加博爱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领导机构。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具体承办县政府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各部门和单位等负责本部门(单位)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全县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总体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建设各自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
  四、县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由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服务器的设置及应用由各部门(单位)负责。采用本地管理方式的,各部门(单位)应当设置子网站管理人员,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子网站的安全运行。
  五、各部门和单位有义务根据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进行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开发工作。
  六、政府信息资源必须经过审核再进行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七、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各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采编工作,并对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专职专责。网站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日常事务,代表本部门和单位在网站上提供实时信息咨询服务。
  八、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需要在主网站发布的信息还需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九、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并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十、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十一、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十二、定期备份制度。县政府主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十三、口令管理制度。县政府主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十四、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县政府主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十五、人员管理制度。县政府主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应当制订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六、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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