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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01-16   浏览: 人次

博政〔2017〕 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博爱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与运行监督暂行办法》(博政办〔2016〕56号)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2项,调整16项,增加64项。调整后,县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68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编制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按程序审核后对社会公布。

 

附件.doc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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