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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司法局    时间:2023-05-19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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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政〔2023〕9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23〕7号)、《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焦法政办〔2023〕6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对2023年3月10日前以县政府(含政府办)名义发布的81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3年5月12日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67件、修改3件、废止7件,宣布失效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凡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7件).docx

附件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docx

附件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件).docx

附件4: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docx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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