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博爱县上庄村刘氏宗祠为博爱县历史建筑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11-22   浏览: 人次

博政文〔2018〕 120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通知(豫建规〔2017〕29号)》要求,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建筑确定标准》,通过认真普查,充分调研,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确定博爱县上庄村刘氏宗祠为博爱县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2018年11月15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