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政任字〔2017〕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胡海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博文〔2017〕22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胡海军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程志宏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原新平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曹永革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肖飞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琳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海涛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孙长茂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雷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宾同志任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马超同志任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杨波同志任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郭和平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赵维智同志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赵一新同志任县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吴丽霞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董明忠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免去赵立民同志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乃念同志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齐高杰同志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海生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免去田成举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史爱君同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郭新胜同志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赵保琦、魏岩红、郭和平、赵维智、董明忠五位同志的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