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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基路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01-17   浏览: 人次

博政任字〔2017〕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王基路同志任职的通知》(博文〔2016〕117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王基路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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