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政任字〔2016〕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樊伟、买海波同志免职的通知》(博文〔2016〕32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免去樊伟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买海波同志县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职务。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