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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8   浏览: 人次

1 范围

规定了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的项目类别、职责、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范围内的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2 职责

2.1 窗口职责

2.1.1 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1.2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

2.1.3 对审核合格的资料进行审批,下达准予许可决定书;不合格的,下达不予许可决定书。

3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4 法律依据

4.1 《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4.2 《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4.3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

5 工作流程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新申请

6.1.1 申请书:主要理由;

6.1.2 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6.1.3 安全保障措施;

6.1.4 施工期限;

6.1.5 修复、改建工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6.1.6 设计图。

7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审批存档资料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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