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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理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8   浏览: 人次

1 范围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护业的健康发展。

2 职责

2.1 窗口职责

2.1.1 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1.2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

2.1.3 负责对合格的材料进行相关审批,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2.1.4 负责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4 法律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40条。

5 工作流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新申请

6.1.1 《道路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表》;

6.1.2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6.1.3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6.1.4 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几产权证明复印件;

6.1.5 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6.1.6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6.1.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文本

7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存档资料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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