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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代开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5   浏览: 人次

事项属性:即办事项

 

一、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

(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或《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二)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五、表证单书

(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二)《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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