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服务-->企业办事-->财税金融
简并征期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5   浏览: 人次

 

简并征期办理

事项属性:即办事项 

一、业务概述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三)《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简并征期认定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二)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同时向纳税人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

五、表证单书

《简并征期认定申请表》

简并征期取消

事项属性:即办事项

 

一、业务概述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不再采取简并征期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申请取消简并征期。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三)《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简并征期取消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二)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同时向纳税人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

五、表证单书

《简并征期取消申请表》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