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属性:即办事项
一、业务概述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三)《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简并征期认定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二)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同时向纳税人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
五、表证单书
《简并征期认定申请表》
事项属性:即办事项
一、业务概述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不再采取简并征期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申请取消简并征期。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三)《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简并征期取消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二)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报送资料种类齐全,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规范,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同时向纳税人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
五、表证单书
《简并征期取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