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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备案办理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6   浏览: 人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权限内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备案的工作流程、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的文件及存档材料。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人在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合同备案工作。

2 职责

2.1 受理人员职责

2.1.1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水行政许可决定;

2.1.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1.3负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1.4负责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

2.2 审查人员职责

2.2.1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2.2.2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实地核查;

2.2.3负责拟制行政许可文书;

2.2.4负责做好行政许可资料的归档工作。

2.3 首席代表职责

2.3.1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复审;

2.3.2负责做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3.3负责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4  法律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4条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4.2《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2004年1月20日印发,自2004 5月1日起施行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六十五号主席令

4.4 《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1999年9月

 

5 工作流程

 

县权限内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备案的工作流程见图1:

 

6 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

6.1  集体合同文本3份;

6.2 《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人社局窗口提供)4份。

 

7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备案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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