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申请办理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申请事宜。
2 职责
2.1 窗口职责
2.1.1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1.2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河南省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简介进行初审;
2.1.3向市局申请项目备案复核。符合产业政策的对该项目备案复核同意,并由窗口负责人向企业出具《河南省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确认书》;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对该项目复核不同意,由窗口负责人出具不予备案决定书。
3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4.1 《河南省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办法》(豫工信〔2010〕633号)
5 工作流程
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申请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河南省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申请表,申请书见规范性附录A;
6.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6.3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申请表存档资料见表1
存档资料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申请书原件、有关证照复印件等资料 |
长期 |
博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电子资料 |
长期 |
电子监察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