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森林林区用火许可证办理的范围、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森林林区用火许可证办证事宜。
2 职责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审批、发证;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3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4 法律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
4.2《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
4.3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4.4新《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
5 工作流程
林区生产用火许可证审批工作流程图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用火单位、用火人、用火事由、用火地点、用火日期及时间);
6.2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7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林区生产用火许可证存档资料见表1
林区生产用火申请表
申请用火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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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包括用火时间、地点、面积、四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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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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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防火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防火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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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用火单位或个人填写,并加盖单位或个人章;2、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