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服务-->企业办事-->农林副牧
农村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理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4   浏览: 人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林地流转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在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申报的农村林地流转管理许可工作。

2 职责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进行审批、发证;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3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4 法律依据

1.《河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方法》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5 工作流程

农村林地流转管理工作流程图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农村林地林木流转管理许可需提供的材料

6.1.1 申请书。

6.1.2 申请人身份、资格证明。

6.1.3 林地承包合同。

6.1.4 林权属共有的,共有人意见书;林权属集体的,资产评估报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林权属国有的,资产评估报告、财政部门的审核材料。

7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农村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存档资料见表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