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权限内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的工作流程、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的文件及存档材料。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人在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工作。
2 职责
2.1 受理人员职责
2.1.1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水行政许可决定;
2.1.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1.3负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1.4负责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
2.2 审查人员职责
2.2.1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2.2.2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实地核查;
2.2.3负责拟制行政许可文书;
2.2.4负责做好行政许可资料的归档工作。
2.3 首席代表职责
2.3.1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复审;
2.3.2负责做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3.3负责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4 法律依据
4.1《河南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人员登记工作细则》
(河南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2《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5 县权限内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工作流程见图1:
图1
6 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
6.1 单位申请参照管理的书面请示4份
6.2《河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申报表》4份
6.3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4份
6.4单位三定方案4份
6.5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4份
6.6其他相关材料4份
7 承诺时限
省公务员局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存档资料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有关证照复印件等资料 |
长期 |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