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的项目类别、职责、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其他情况、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范围内的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
2 职责
2.1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2 负责对相对人的资格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审查;
2.3 负责对合格的材料进行相关审批,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2.4 负责发放《博爱县施放气球活动充气许可证》。
3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4 法律依据
4.1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371号)第三十三条;
4.2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4.3 《河南省气象条例》第三十条;
4.4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5 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博爱县城区施放气球作业申请表》原件2份,见附录A;
6.2 《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6.3 符合施放条件的气象信息证明原件、复印件。
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存档资料见表1
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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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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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放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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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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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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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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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放作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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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放自由气球时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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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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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半径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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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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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放作业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起 年 月 日 时 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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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球类型 |
气球容积(m3) 或直径(米) |
施放 数量 |
灌充气 体种类 |
升放高度 |
识别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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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现场作业人员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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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资格证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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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申请施放作业单位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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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气象 主管机构 审批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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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管制 部门审批 意 见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时)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说明:1.此表一式二份填写,审批后审批单位与施放单位各保留一份,以备现场检查;
2.气球类型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按气球大小分列。
要求:如发生系留气球以外脱离、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施放单位应立即停止施放活动,及时
向飞行管制部门和县气象主管机构(0391-8683685)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