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统计调查报表审批的工作流程、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的文件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在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申报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1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2 职责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相对人的资格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负责对合格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审批,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负责出具审批批复文件。
3 工作流程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工作流程见图1
4 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
4.1 以单位名义发出的申请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
4.2 调查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式、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抽样方案(针对抽样调查)等。应明确表述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时间要求等。
4.3 相关文件。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
5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7 依据文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7.2 《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8 存档资料
存档资料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需开展统计调查的单位开展调查的申请函 |
长期 |
博爱县统计局 |
调查方案和表式 |
长期 |
博爱县统计局 |
批复文件 |
长期 |
博爱县统计局 |
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电子资料 |
长期 |
电子监察系统 |